欢迎来到图者知识网!

2012年社区考试公告,2012年40号公告

高中 时间:2023-03-01

【www.tuzhexing.com--高中】

2011年,在教育部和各省市的协同努力和共同治理下,大刀阔斧规范清理高考(微博)加分政策,高招中的不合理加分政策和腐败现象从根本上得到了遏制。许多地方大幅度缩减了高考加分的项目与分值,取消了一些社会争议较大的高考加分项目。一些地方还规定不再出台新的高考加分政策。但是,要让高考加分乱象不再反弹,仍然需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多下功夫。

■《教育考试》杂志常务副主编 罗立祝

在社会舆论连续抨击不合理的高考加分政策、教育部门制定强制措施规范清理的背景下,在今年的高考招生录取中,全国各地频出重拳,采取切实行动大力整治,其行动之迅猛,清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不合理的加分政策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高考招生中的公平正义进一步得到彰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高考加分出现的腐败现象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侵蚀着高考公平的根基。

2010年年底,教育部发文要求规范和清理名目繁多的高考加分政策,各地方省市积极响应,治理高考加分乱象的行动拉开了序幕。

国家——

重点治理学科奥赛和体育加分

2010年年底,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发布《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中学生学科奥赛获奖者和体育特长生两个高考加分项目作出调整,并要求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各地区的高考加分项目。这个文件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学生,最高可以获得加分20分,而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格。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以及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中学生,最高可以获得加分20分,而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获奖者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格。

国家二级运动员体育特长生的高考加分项目仅限于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各省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除此之外的体育项目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格。黑龙江省在2011年增加了符合其地理特点的冰雪项目。

加强高考加分的过程监控。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须全程录像,学生测试成绩现场公布,通过测试达标者须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其所在中学指定地点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方可获得高考加分资格,部分运动项目的省级统一测试标准由教育部制订。

要求各省市清理地方性高考加分政策。各省市须从加分项目是否合理、照顾强度是否合适、约束条件是否增加、监督管理如何加强、违规惩处如何加大等方面,对本地区现行的高考加分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和评估,合理适度调减加分项目及分值,提出本省市系统清理规范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意见,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重新备案同意后实施。

2011年3月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清理规范地方性加分项目,并要求有关高考加分项目由教育、公安、民族、体育、科协等部门进行归口管理。


地方——

取消争议性较大项目缩减分值

实际上,2010年已经有部分省市主动清理社会争议较大的高考加分项目。例如,云南省取消了奥赛所有学科竞赛活动获奖者的加分政策,福建、贵州、重庆、安徽等取消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个加分项目,北京市取消了“三模三电”加分项目。而今年以来,各地又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治理。

缩减高考加分项目与分值。以河北、福建、青海、山西、重庆等省市为代表。河北省规定,从2011年高考开始,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中学生由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而奥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报考师范院校的的教师直系子女、获省教育厅等5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高中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福建省将省级优秀学生、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科技类大赛获奖者、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所有高考项目的加分分值缩小至10分之内。

青海省招委在 在2010年就取消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和参加全省运动会、全省中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增加10分投档的加分项目,并决定从2011年度开始,取消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二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投档、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增加20分投档等高考加分项目。

重庆市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的加分或降分分值缩小至10分之内。

陕西省也把高考加分分值缩小至10分之内,规定获得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及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增加10分投档,而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降低10分投档政策。由此可见,这些省市不仅将教育部制定的最高可以加分或降分20分的分值缩小至10分之内,而且一些省市(如青海省)还取消了奥赛、科技类竞赛、体育竞赛等获奖者的加分资格,改革的力度相当大。

取消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如山东、安徽等省市。山东省在2010年已全部取消了省内出台的加分等照顾性招生政策,对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取得相应资格后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对于具备相应加分资格的考生,可加分投档。安徽省已经在2010年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的高考加分,2011年的高考加分政策与教育部的加分政策保持一致,不再出台本省的地方性加分政策。
今后——

建立长效机制规范高考加分

第一,清理地方性高考加分政策应该作为规范高考加分政策的工作重点。教育部发布的规范清理高考加分的文件明显减小了各省市自行制定本地区高考加分政策的权限范围,规定各省市仅能在教育部规定田径、篮球等8项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教育部在往年招生文件中规定,有关省(市、区)确需要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须经本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有关省(市、区)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与分值仅适用于向本地区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个别省市借助于与教育部高考加分权力下放,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而出台了名目繁多的地方性加分“土”政策,例如库区移民考生、博士与省级优秀专家子女、省级艺术、体育比赛获奖者、高校教职工子弟、非典期间医护人员子女等加分项目等。这些因某个地区、部门或特殊时期的需要而自行制定的地方性高考加分政策,严重违背了高考公平原则,容易引发社会的公平危机。应该取消这一授权各省市制定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条款,因为高考加分政策制定权的下放更容易导致高考加分政策成为某些地方与部门为己谋私利的工具。所以,出于维护社会公正的考虑,高考加分政策应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地方和高校不应该出台各自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应该明确规定可以获得高考加分的全国性体育比赛的具体名称。全国性体育比赛是由教育部、国家体委、中国中学生体协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其范围宽泛、种类繁多,包括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参加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原本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制定高考体育加分政策的初衷是通过给优胜者一定的加分来鼓励学生参加体育活动。但体育类高考加分已经演变为饱受众议的高考加分项目,社会各界对此争议极大,高考加分政策的合法性危机主要源于体育加分项目。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可以获得高考加分的体育项目高达数百项,令人惊愕。国家体育总局把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省体育局,省体育局又把国家二级、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权给市级或县级体育部门。全国现有231个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被授权审批二级运动员的权力。在现实中,高考体育加分项目名目巧立,以足球为例,可以审批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赛事就有20个,例如全国足球学校杯U15、U17、U19等男子足球比赛,全国足球业余联赛总决赛等。有些省规定,达到下列成绩标准之一就可以申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参加全国甲级联赛、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和杯赛、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第5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在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锦标赛中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决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有些所谓全国性体育比赛闻所未闻,这需要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这些名目繁杂的全国性体育比赛项目进行详细区分,哪些赛项可以获得高考加分资格,哪些不能获得加分资格,应该梳理后公示。

第三,必须对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的认定范围与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由于对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的认定缺乏统?标准和程序,导致各省市对此项目的规定存在很大差异。多数省市将见义勇为者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但各省规定存在差别,如吉林省对获得市(州)以上见义勇为称号者给予加10分投档。因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对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作出较为详细与明确的规定,便于各省市参照实施。


规范高考加分各地在行动

●教育部会同国家民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调整高考加分通知称,全国奥赛、科技竞赛获奖学生的保送资格被取消;取得奥赛省级比赛名次的加分资格被取消,能加分的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最多只有10项。调整后的新政策从2014年高考开始实施。同时,教育部要求各省市系统清理高考加分项目,合理适度调减加分项目及分值。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录取时不予投档。对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对高考加分进行大幅“瘦身”,包括体育加分、学科竞赛、思想品德等在内的所有奖励类项目高考加分的分值均由20分降为10分。所有申请体育类加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统一认定或测试。同时,体育类高考加分项目测试将只有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项目。 ●甘肃省限定体育特长生加分测试项目,取消高中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的学生省级体育运动一级全国照顾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保留照顾加分项目。省组织的测试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降低竞技类照顾项目分值。将竞技类的各项目含体育特长、奥赛、科技创新等的考生照顾分值降为10分。调整后的新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在2014年高考考生中实行。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称,广东高考取消加分政策已经获得省招委会通过,已上报教育部审批。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布,2014年实施。根据该方案规定,该省从2011年入学的高中生、即2014年参加高考的考生起,体育尖子加分将规范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武术、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8个传统项目,其他获奖加分资格,包括“三模”“三电”等将一律取消,大幅减少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 ●黑龙江省规定,公布的各项照顾政策只规定照顾投档,是否被照顾录取需经招生院校审查决定;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也只能照顾一项;如果招生院校在全省批次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上述照顾政策不适用于体育和艺术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政策加分。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gaozhong/1253191/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