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图者知识网!

高中生班级自习课规章集合3篇

高中 时间:2024-09-14

【www.tuzhexing.com--高中】

高中生班级自习课规章篇1

  为培养优良学风,维持正常晚自习秩序,使学生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生专业学习水平,院自律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引导督促的原则,出台此项管理制度,严肃晚自习纪律,加强学院管理,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管理规定:

  1、每周周日至周四19:00-21:00上晚自习。

  2、机电学院2012级所有在校生必须在本班自习室上晚自习,各班指定负责人考勤及纪律,并向检查人员如实汇报。

  3、早退以及不在本班指定自习室自习者一律按旷晚自习处理,旷晚自习者给予通报批评,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向督察队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由学习部保存,以便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课。

  4、学习部对晚自习的检查每晚两次,并汇总管理,次日公布检查结果,坚决杜绝迟到、旷晚自习、早退现象。

  5、晚自习上课期间,必须保持走廊及所有教室的安静,坚决杜绝嬉戏、打闹、下棋、打球、打扑克、玩手机、睡觉、吃零食等行为。如有发现,从严处理。

  6、学习部每周一公布上一周的晚自习综合成绩,对成绩差的班级以及旷晚自习的`同学给予通报。

  7、晚自习期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督察队批准。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切实保证晚自习出勤率。

  二、班级考核及奖罚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按每周、每月、每学期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率及纪律状况。分别评出周、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优秀班级及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最好班级,并以此作为学期“优秀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评分标准

  1、出勤人数(70分)

  旷晚自习者每人每次5分,经批准请假的人数在5人内不扣分,超过5人超过部分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2、纪律(30分)

  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自习时间放音乐,在教室接、打手机,发手机短信,吃东西,一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起哄、打架等严重违纪事件,影响到邻班学习,或集体性迟到、早退或不上晚自习的班级则当日班级纪律分为零分,且全院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晚自习纪律较差的班级当日评分中扣10分。

  学习部将加强常规管理,加大惩罚力度,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工作,共创优秀学院。

高中生班级自习课规章篇2

  1.学生必须按时进行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或家长亲自打电话,否则按旷课从严处理

  2.晚自习开始后,学生应自觉维持自习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出入、串坐,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3.学生着装应得体,注意文明礼貌,禁止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禁止带各类食物进入教室。

  4.学生应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画;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5.学生应在晚自习时间认真、高效完成各科家庭作业,完成作业则自由安排与学习相关的事宜。

高中生班级自习课规章篇3

  第一条 各班晚自习的时间为:每个周日至周四晚上的18:30-20:30。各班学委应在自习开始前将本班总人数、当日出席人数、缺席人数、缺席学生姓名、原因及学号,全部记录于白纸和黑板上,并在学习部检查自习期间将写好的白纸上交,供学习部核对检查。如有班级未写,则视情节给予班级扣(1~3)分处理。 第二条 严禁无故缺席晚自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自习,须在当天晚自习检查前向本班级辅导员老师请假,各班学委负责收齐本班全部假条,于当晚自习检查时统一交于学习部。如有极特殊情况来不及在当日自习检查前向辅导员老师开出假条,可于第二天补开假条并最迟于第二天晚自习结束前上交学习部。

  第三条 如有实训、上课、参与活动等集体不能出席晚自习的情况,应提前告知学习部及到辅导员老师处办理相关证明并立即上交学习部。

  第四条 逾期迟交或不交假条者,即视为无故旷自习一次,给予个人通报批评一次,并对班级进行扣2分处理。

  第五条 晚自习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同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个人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并对班级进行扣1分处理。

  第六条 班级每周累计出现一人次通报批评,班级扣1分,出现三人次通报批评及以上班级扣3分。

  第七条 晚自习期间,严禁在教室和教学楼内吸烟、饮酒,如发现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个人警告以上处分,并对班级进行扣3分处理。

  第八条 晚自习期间,班级整体应保持安静,并具有良

  好的学习气氛。严禁出现打闹、大声喧哗、交头接耳、集体讨论等扰乱自习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个人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并给予班级扣2分处理。

  第九条 晚自习期间严禁在自习室和教学楼内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个人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并给予班级扣2分处理。 第十条 晚自习期间,严禁在自习室和教学楼内打电话、玩手机、听音乐、聊天、吃东西等违反自习纪律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个人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并给予班级扣2分处理。

  第十一条 无故在自习期间锁门或未写出勤表的班级视为拒检,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

  第十二条 晚自习期间,严禁破坏教室内公共设施,如发现,按《学生须知》相应管理条例处理。

  第十三条 晚自习期间,环境应保持整洁,每天学委安排值日生保持自习室卫生,对检查当天卫生情况较好的自习室,班级及当天值日生各加1分;对情况不好的教室,班级及当天值日生各扣1分。

  第十四条 晚自习期间,自习室内桌椅应排列整齐,学生应自觉按学号做好。对检查当天学生就做座整齐的自习室,班级加1分。对情况不好的自习室,班级扣1分。

  第十五条 班级纪律情况良好给予当天加1分。

  第十六条 经发现有同学无故旷自习,由院学习部对个人给予通报。

  第十七条 晚自习期间,在自习室内动用明火,违规使用用电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个人警告处理。

  第十八条 晚自习期间,不允许出现攀爬栏杆、窗台等

  教室内外危险设施现象,如若发现对个人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所有在校一年级、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均要实行晚自习。如三年级班级根据专业需要,需变换晚自习形式,须由班级提出申请,系(部)认定并制定考勤方案,经系主管导员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条 各部门(社团)未经批准不准组织学生利用晚自习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因比赛或其它原因确实需在晚自习期间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须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院主管导员及分管副***同意后方可,并由相关管理部门签发假条。否则一律按旷晚自习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自习期间无故顶撞检查人员的个人及班级,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并上报辅导员老师。

  第二十二条 对于学习部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活动,视其表现情况给予个人或班级加、扣(1~3)分处理。

  第二十三条 每月累计扣5分或5分以上的班级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以上处分。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gaozhong/1342919/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