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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推荐 时间: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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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武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古浪县户籍、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本县教育行政部门聘用、在本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本县教师岗位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代课人员,可应聘本县小学教育招聘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3日-9日,共7天。

  (二)报名地点

  应聘人员按所应聘岗位的隶属关系在相应县(区)招聘办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市直招聘岗位(岗位代码101—148)在凉州区报名点报名。

  凉州区报名地点:凉州区老年活动中心

  咨询电话:0935-2212519

  古浪县报名地点:古浪县就业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0935-5121492

  民勤县报名地点:民勤县政务中心

  咨询电话:0935-4122180或4122089

  天祝县报名地点:天祝师范学校(职教中心)

  咨询电话:0935-3121231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无有效身份证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应聘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中小学教学岗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服务生需提供服务所在县(区)团委关于服务时间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2)“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服务生需提供县(区)人社局关于服务时间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3)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和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一线服务的毕业生需提供县(区)人社局关于服务时间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4)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二女户光荣证》、家庭户口簿、乡镇计生站的证明并经乡镇政府、县(区)人口局逐级审查合格。

  (5)天祝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名应聘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5.近期2寸同底彩色免冠证件照6张。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相关材料,由县(区)招聘办负责审查,具体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分工负责制。毕业证和“三支一扶”服务生、“进村(社区)”服务生、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及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一线服务生材料由县(区)人社局审查,“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服务生材料由县(区)团委审查,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由县(区)公安局审查,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由县(区)教育局审查,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材料由县(区)人口局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在资格审查中审查通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报考费

  标准为100元/人,由县(区)招聘办负责收取,出具当地财政部门认可的收费票据。

  三、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本人持交费发票和有效身份证于2012年8月23—2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对同一辖区同一类别岗位进行合并。合并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合并或计划取消情况于2012年8月23日前在武威政府网、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予以公告,并在 在领取准考证现场张贴。

  (二)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50分。设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4个考区,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

  1.工科类、金融类、经济管理类、财会类岗位考大学的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2.中学理工类岗位考大学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知识。

  3.中学文史类岗位考大学的语文、政治、历史、地理、英语等相关专业知识。

  4.小学教育类岗位考师范院校的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相关专业知识。

  5.卫生教学类、计生类、社会福利类等岗位考大学的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解剖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6.公共管理类、林业类、农业技术类、文化类、法律类等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文写作。

  7.藏语类岗位考藏语基础知识,以藏文命题。

  五、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考生总成绩中加分,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加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一)由省人社厅和团省委批准参加“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和“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在我市每服务一年且经当地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考试总成绩加3分。

  (二)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和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一线服务生,每服务一年且经当地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考试总成绩加2分。

  (三)我市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的独生子或《二女户光荣证》人员的女儿,考试总成绩加5分;我市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的独生女,考试总成绩加15分。

  (四)天祝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应聘天祝县岗位,考试总成绩加5分。

  六、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考试成绩+加分。

  七、公布成绩

  总成绩确定后,市招聘办在武威政府网、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予以公布。应聘人员也可通过武威电信声讯台查询成绩。

  八、初选、体检和考察

  (一)市、县(区)招聘办根据招聘岗位和计划,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

  (二)初选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区)招聘办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体检结束后,由县(区)招聘办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在确定初选人员或递补时,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通过加试确定。加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九、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市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分岗位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时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确定。

  (二)公示、审批期间和聘用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市招聘办资格复审,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事业单位招聘。

  (三)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政策、岗位、程序、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县(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市招聘办派巡视组巡视。

  (二)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 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由市招聘办负责解释。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35-2214756

  市招聘办监督电话:0935-2235559

  市招聘办政策咨询电话:0935-2234073

  武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content/103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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