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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政协委员发言材料

推荐 时间: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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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讨论发言

政协委员讨论发言

在实践中,我们还感到,落实文件精神,需要结合实际进行细化。要研究政治协商五个程序的具体操作方法,并界定党际协商和在人民政协内协商的重点和内容;要研究如何在民-主监督中体现“政治监督”,如何加强民-主监督的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和反馈环节,并在宪法和政协章程的框架内,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要研究如何进一步使参政议政体现一定的宏观性和前瞻性,并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同步,形成合理有效和互为补充的工作机制;要研究如何调整和合理设置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并增强委员的界别意识等。

学习贯彻中央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协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要通过学习,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在工作实践上加强新的探索,在制度建设上形成新的规范。我们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领导下,人民政协一定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张梅颖]:

现在请李君如委员发言,朱培康委员准备。

[李君如]:

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我发言的题目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新年伊始,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个重要文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强调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人民政协及其实行的协商民-主是同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民-主形式并列的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我们作为政协委员,要认真履行时代赋予我们的这一历史使命。这里,我讲三个问题:

(一)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在民-主政治问题上,国内外议论很多;我们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也有许多问题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但是,我们以往的做法,对于来自方方面面提出的此类问题,要么是避而不答;要么是讲一些空洞的大道理。在回答来自国内外的挑战中显得相当被动。出现这样的局面,有各种复杂的原因。其中之一,是我们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许多人的头脑里有一个参照物,即西方式的选举民-主。因此,要深化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发展中国的民-主政治,必须改变这个思想“参照物”。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一些有识之士已经指出这种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弊端,他们认为西方式选举民-主是富人主导的政治游戏,对于大多数没有金钱实力的公民来讲,只有投票权利上的平等,而没有参与集体决策的平等;对于多元社会中广泛而深刻地存在的道德争端,常常也显得无能为力。联系我们中国的文化传统来思考,这种民-主实行的“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做法同中国人长期形成的“选贤任能”理念也是冲突的。

西方一些有识之士如哈贝马斯主张,通过发展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来弥补选举民-主及其多数决原则的不足。而我们的民-主政治,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讲,实行的主要是选举民-主;从人民政协来讲,实行的主要是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式的突出优点是能够在选举前和选举后保证来自各界的政协委员都能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包括对道德问题提供协商的空间,在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做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也就是说,我国的民-主制度是“选举+协商”的民-主制度,它有其独特的优点。

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就是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和主要形式。我们应该充分重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的这种独特的作用和贡献。

(二)在协商民-主的框架内,完善人民政协的民-主机制

在对人民政协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民政协具有统一战线、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多种政治功能,这些功能是在实践中逐步确立和发展起来的。从历史来看,人民政协最初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人民政协既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也不是代议制的上院(参议院)这样的国家权力机构,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进一步突出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大主要职能和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已经发展成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协委员直接平等地参与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也就是说,参加人民政协的既有各党派,又有社会各界别人士,还有各少数民族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这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协商民-主形式。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一个重?精神,就是按照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对于如何更好地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对于如何更好地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作了比较具体的系统的规定。我们这样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把人民政协的多种政治功能整合到协商民-主的框架内,一定能够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结合起来的过程中,始终要体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现代民-主精神,并把它作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内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而人民政协就是公民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content/96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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