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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出口管制的措施
一、鼓励出口的措施
(一)出口信贷(概念重点掌握)
卖方信贷:是指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厂商(即卖方)提供的贷款。
买方信贷:是指出口方银行直接向外国的进口厂商(即买方)提供的贷款。
(二)、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
1、概念:
出口信贷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本国的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向外国厂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专门的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由其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
2、种类
按担保的项目划分:
(1)政治风险:主要是由于进口的政局不稳定所造成的损失。例如说伊拉克、以色列等等这些中东的国家。
(2)经济风险:例如由于进口厂商或借款银行因破产倒闭,可以给予补偿,
按担保定对象划分:
(1)对出口厂商的担保
(2)对银行的担保
(三)、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也就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在出口商品的时候,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政策。
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直接补贴,另一个是间接补贴
1、直接补贴:也就是说给出口商直接的现金补贴。
2、间接补贴:不是给现金,而是对出口的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
(四)、外汇倾销
是指出口商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争夺国外市场的行为。当一国的货币贬值的时候,有利于出口,限制进口。
外汇倾销不能无限制和无条件的进行,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起到扩大出口的作用。
1、货币的贬值程度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
2、其他国家不同十实行同等程度的货物贬值和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