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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网-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部委介绍:司法部】: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简称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同时在各大行政区成立了行政区司法部,大行政区撤消后,又陆续建立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地区、市一级设有专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机构。
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电话:86-10-65205114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网站:http://www.moj.gov.cn/
主要领导
部 长: 吴爱英
副部长: 陈训秋
副部长: 张苏军
副部长: 郝赤勇
副部长: 赵大程
纪检组组长: 韩亨林
政治部主任: 尹晋华
主要职能
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承办联合国有关对口部门的往来业务,组织参加国际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研讨和交流活动、开展政府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参加与外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负责国际司法协助协定执行的有关事宜;参与国家立法工作,组织司法领域人权问题研究;监督大型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机构设置
办公厅
政治部
监狱管理局
劳动教养管理局
法制宣传司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法律援助工作司
基层工作指导司
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国家司法考试司
司法鉴定管理局
法制司
研究室
司法协助外事司
计财装备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机关服务中心
报考情况
2010年司法部招考公务员职位有9个,招考10名公务员,报名人数超过2000人
报名分析
司法部报考专业包括法学、法律、行政管理、中文及相关专业,90%为法学专业,要求硕士学历和两年工作经验,部分职位要求党员,门槛较高,竞争激烈。
分数线
一、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报考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报考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二、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报考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报考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三、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报考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报考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四、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总分为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报考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的总分为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报考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总分为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五、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11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申论分数),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其中,报考专利审查员职位和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报考中央垂直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其中,报考空中警察职位和地市级以下气象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六、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两科考试:总分12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一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5分。中央垂直管理系统两科考试:总分11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中央垂直管理系统一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
七、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参加中央、国家机关A类职位考试:总分13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5分。
参加中央、国家机关B类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5分。
中央垂直管理系统A类职位考试:总分13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5分。
中央垂直管理系统B类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5分。
省份
职位(总分数/行测分数)
2010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5 /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90 /50分
2009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60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5 /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90 /50分
2008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5 /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90 /50分
2007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1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5/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5 /50分
2006
中央、国家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15/60分
中央垂直管理系统
105/55分
专利审查员
105/60分
2005
中央国家机关
120/60分
中央垂直管理系统
115/60分
只考一科
65/60分
2004
中央A类 135/65分
中央B类 65分
中央垂直系统A类 130/65分
中央垂直系统B类 6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