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图者知识网!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2014监理工程师法规

报考指导 时间:2022-10-16

【www.tuzhexing.com--报考指导】

-
 (一)通用职责:
   (1)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档案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为依据。
  (2)工程档案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表格应采用统一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应统一归类。
  (3)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全过程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各相关单位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 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建设单位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
  (7)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 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8)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收费标准按照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kaoyan/1212497/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