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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招聘,西安外语学院2013招生

外语培训 时间:20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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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综合-四川外语学院2012—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学校招聘共计招聘工作人员94名。具体请查阅《四川外语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见附件)。
(三)年龄要求:正高级50岁以下,副高级、博士后4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35岁以下,讲师、硕士毕业生30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异者,可再适当放宽(见附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请登陆四川外语学院网站(www.sisu.edu.cn)首页招聘信息进入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报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请务必填写《四川外语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请在四川外语学院人事工作网下载)并提供科研成果清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学位复印件(国外学位还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等材料,寄我校人事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四川外语学院人事处,邮编:400031,或发E_mail至rsc@sisu.edu.cn)。
其他非高层次应聘人员在进入复试前不要向我院寄送《自荐书》、《简历》等纸质材料和发送电子邮件。按照招聘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电子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按不具备应聘条件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报名时间
1.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
2.非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时间:请登录四川外语学院网站(www.sisu.edu.cn)首页招聘信息查询。
(三)非高层次人才岗位报考费用和报名确认
1.报考费用:考试科目每科50元考务费。
2.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四川外语学院计划财务处缴费,再至人事处进行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凡未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不具备考试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
应聘教学岗位且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符合《四川外语学院引进学科建设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条件的,按该规定进行考核;应聘教学岗位的其它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复试。
此外的其他应聘人员均须按以下办法参加考试与考核。
(一)专任教师岗位考试考核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试讲)、学术成果专家评价。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适时组织。
(二)非专任教师岗位考试考核
非专任教师岗位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四川外语学院主页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在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员确定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四川外语学院网站(www.sisu.edu.cn)首页招聘信息板块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应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1个月之内。1个月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候录人员名单在公示后报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
应届毕业生须在本学年结束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聘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上班,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涉及面宽,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四川外语学院负责解释。

四川外语学院2012-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peixun/59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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