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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时间:20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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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湖北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阳新县“代课老师性侵小学生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柯于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柯于备在村小学担任代课老师期间,有4名小学女生被强奸,2名被猥亵(其中一人强奸未遂)。

拒不承认强奸

该案材料显示,被侵犯的小学生除一人12岁外,其余五人均为6岁到9岁不等,多为农村留守儿童。被告人柯于备为下畈小学临时代课老师,初中文化,已在当地任教6年。25岁的他是洋港镇下畈村村民,身体残疾,未婚。案发后已被开除。

经查明,从2012年到2013年10月,柯于备先后在自己的宿舍、学校储放物品的器材室等地对这6名小学生进行性侵。其中一名受害学生的父亲柯于兵告诉南都记者,据女儿回忆,柯于备对女儿进行性侵后给了她5角钱,还有一个写字本。柯于备在供述时也交代,2013年9月,他在教室旁边一间器材室对一名女生性侵后,为了不让她对家人说,给过她一块钱。

据南都记者调查,事情的败露纯属偶然。去年11月5日,下畈小学一名10岁女孩因大腿流血,被一起玩的孩子们嘲笑。女孩的外婆知道此事后问她,孩子才说是老师“欺负”她。女孩外婆第一个报警,随后又陆续发现其他几个遭性侵的女生。

今年7月2日,柯于备被黄石市检察院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庭审中柯于备拒不承认强奸,仅承认有过猥亵,其辩护人也称引起处女膜充血、红肿的原因较多,不排除由于学生不讲究卫生、剧烈运动造成。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强奸、猥亵罪名成立,其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灵伤害,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且归案后拒不如实供述强奸的犯罪事实,无悔罪表现,依法对被告人以强奸罪判处15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xiaoxue/101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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