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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自考成绩查询,2012济南10月自考科目

成绩查询 时间: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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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0日—21日进行,我市14个考点全部实现标准化考点建设,考场监控与省考试院和教育考试中心即时接通,同步全程监控。请考生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按时到场,认真答题,取得好成绩。

  一、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请考生掌握好时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坐错位置判零分”,“携带手机判作弊”,请考生对号入座,不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二、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本次考试全市共设14个考点:

青岛市2012年10月高教自考考点一览表

考点名称 

考点联系电话 

考点详细地址 

属地 

青岛6中  82855559  观象二中路17号  市北区  青岛23中学  85625642  重庆南路76号  四方区  青岛31中  84628757  永清路46号  李沧区  青岛39中  82753987  登州路5号  市南区  青岛44中学  83759890  瑞昌路108号  四方区  青岛50中学  83739309  嘉善路17号  四方区  青岛艺术学校  82712029  丹东路13号   市北区  青岛56中学  84852728  高安路14号  四方区  青岛61中  87695540  东山三路3号  李沧区  青岛62中  66765862  浮山路51号  李沧区  青岛实验初中  82868347  太平路2号  市南区  青岛黄海职业学院  83175559  青岛黄海职业学院一校区(灵山卫)  开发区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蓝村)  15053273945  即墨蓝村府前街1号  即墨市  即墨一职专  87561768  即墨市文化路68号  即墨市

  请考生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提前安排好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三、答题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

  2.考生在领取到试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试题和答题卡的完整性,若发现破损、印刷歪斜、字迹模糊、折皱等问题请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3.考试前,考生应使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试题和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并用2B铅笔将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下面的信息点涂黑。

  4.考生须认真阅读“诚信应考倡议书”的内?,然后在规定的位置签名。

  5.考生必须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题和草稿纸上的无效。

  6.试题的作答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

  7.选择题作答时,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试题题号后的答案选项涂黑,填涂应准确、规范;修改答案时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8.非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严格按照试题要求,在答题卡上按题号顺序依次在非选择题答题区作答。作答时,须在“题号”栏内写明大题号,小题号书写在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区域或未书写题号的答案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适当。

  9.遇到暂时不会或者没有把握的题目时,可先预留出大致的答题空间,再继续下一题目的作答。

  对答案进行修改时,可将删除部分用笔划去,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修改答题内容。

  10.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无误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

  11.每个考生每科只限一张答题卡,不得增加答题或者粘贴其它答题纸。考生应合理安排答题空间,按题号顺序答题,答题内容写在其它位置无效。

  1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的卷面清洁,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答题卡折叠、损毁。

  13.自考部分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请考生注意使用专用答题卡答题。

  2012年10月山东省自学考试专用卷科目

  全部为普通高教科目:

  00536 古代汉语

  00733 音乐分析与创作

  02387 工程测量

  02369 计算机通信接口技术

  02195 数控技术及应用

  四、持证入场: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凭“三证”参加考试。凡是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丢失的,须于考试当周到各区、市招考办或青岛市招考办核实身份,开具准考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可持本人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五、诚信应考: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进入考场不得将书籍、纸张、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可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场外。违反考试纪律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市招考办咨询、投诉电话:85786229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zhongkao/118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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