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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启事,2014达州事业单位招聘

推荐 时间: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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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四川达州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市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达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计划及岗位

  市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共196名,其具体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原则和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考试或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实行直接考核、考调的以及部分特殊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情表》。

  (三)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日-3日。

  2.报名地点:达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西外金兰路74号)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填写《报名表》,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招聘主管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履行报名手续。

  2010年9月15日-17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分笔试(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讲课、实际操作)。公共知识为各岗位必考科目,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设置和分值详见附表。

  (1)公共知识参考资料为2009年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发行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报名点可提供。专业知识参考资料详见报名处公告。

  (2)面试除附表已注明的外,均为结构化面试。

  笔试、面试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组织实施。

  (二)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申请调整报考岗位。

  面试比例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否则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专业知识笔试:

  2010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

  2.公共基础知识笔试:

  2010年9月18日下午2:30--4: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场次于2010年9月30日前在本《简章》公布的网站公布。

  (四)考试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七、加分和免试

  (一)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

  (二)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单列的可免笔试(详见附表),实行直接考核聘用。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核等不合格或弃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审核、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且经公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或提供虚假信息、作弊者,或破坏、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者;

  4、按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十、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在达州人事网、达州人力资源网、达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解释。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content/8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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