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图者知识网!

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商务师考试用书

教育考试 时间:2022-10-13

【www.tuzhexing.com--教育考试】

(三)银行保函与信用证的异同

银行保函与信用证有相同之处,但又有所不同。相同之处是:银行保函和信用证均属银行信用,银行的付款责任都是第一性的;都规定有金额限制;皆有有效期限和保付条款等。

银行保函与信用证的不同主要是:

1.适用范围不同。信用证主要适用于货物的买卖;而银行保函的用途较为广泛,除用于货物贸易,还可用于工程承包、投标与招标、借贷与融资等业务。

2.对单据的要求不同。在信用证方式下与信用证相符的货运单据是付款的主要依据;在银行保函方式下单据则不是付款的依据,而是凭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或保函中规定的其他文件承担付款。二、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一)备用信用证的含义

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 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或不开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

备用信用证是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对受益人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款。因此,备用信用证对谓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申请人发生 毁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如果开证申请人按期履行合同的义务,受益人就无需要求开证行在备用信用证项下支付货款或赔款。这是所以称作"备用"(standby)的由来。

备用信用证一般用在投标、技术贸易、补偿贸易的履约保证、预付货款和赊销等业务中,也有用于带有融资性质的还款保证。近年来,有些国家已开始把备用信用证用于买卖合同项下货款的支付。

有关备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是《UCP 500》和国际商会对备用信用证制定的《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即国际商会第590号出版物,简称《ISP98》。

(二)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异同

国际商会《UCP500》将备用信用证包括在跟单信用证范畴内,可见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有相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开证行所承担的付款义务都是第一性的;均凭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凭证或单据付款;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都是在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基础上开立的,但是,一旦开立就与这些合随无关,成为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一项独立的义务。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不同之处主要是:

(1)在跟单信用证下,受益人只要提交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单据,即可向开证银行要求付款。而在备用信用证下,受益人只有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时,才能行使信用证规定的权利。如开证申请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则备用证就成为备而不用的文件。

(2)跟单信用证一般只适用于货物的买卖;而备用信用证可适用于货物以外的多方面的交易b例如,在投标业务中,可保证投标人履行其职责;在借款、垫款中,可保证借款人到期还款;在赊销交易中,可保证赊购人到期付款等。

(3)跟单信用证一般以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付款依据;而备用信用证一般只凭受益人出具的说明开证申请人未能履约的证明文件,开证银行即保证付款。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jiaoyu/1211578/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