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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合集5篇)

小学 时间: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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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处理突发心理危机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伤害;解决心理危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群体或个体危机消除,恢复常态。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校警、司机、心理社团成员等。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校警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社团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与心理社团成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医、校警、司机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篇二】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处理突发心理危机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伤害;解决心理危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群体或个体危机消除,恢复常态。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咨询老师、校医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与心理社团成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医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篇三】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对象

(一)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心理健康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教导主任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班主任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后勤人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校保健室人员、校保安人员等。

【篇四】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 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 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 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 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 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 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对象

(一)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学校的校级领导负总责,学生处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心理辅导站、班主任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 干预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校级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医、校保安 人员、司机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辅导站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

各班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实行转介。

(二)讯息报告

学生发现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主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

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校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

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有关部门应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政教处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

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政教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科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室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

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咨询指导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4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 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八、建德市新安江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篇五】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的总体发展思路,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维护师生心理健康,增强学生心理调节和挫折承受能力,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小组由校长领导,教导处、德育处、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心理老师、卫生老师共同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三、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2、面向全体师生的原则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4、尊重和理解学生原则

5、个别性对待原则

四、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存在心理危机或正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和老师。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生活事件而出现行为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及教职工。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有自杀未遂史或近亲中有自杀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极度痛苦的学生、教职工。

6、由于身边同学有个体危机事件受到影响而产生担心、恐慌、焦虑不安的学生。

7、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家长。

8、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关注上述多种情况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班主任和心理老师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能愉快地接纳自己、充满阳光、自信。学校通过心理活动课、心理活动周、主题班会、宣传海报等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并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室开心小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困惑和烦恼,力争把一切心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

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的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1、学校建立三级预警系统:

一级预警:以班级为单位,主要以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组成,旨在及时发现和预防心理危机;

二级预警:以各年级组、德育处负责,把握年级学生心理特点;

三级预警:主要指专职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心理辅导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做好转介工作。

2、学校建立各项预警制度:

(1)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

心理辅导室将每年对四、五年级学生进行一次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认真做好这些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转化工作。

(2)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汇报。

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有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心理辅导室反映。心理辅导老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大中队委员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每月向德育教导汇报一次学生学生的心理情况。

(3)心理老师及时报告学生心理危机。

心理老师在辅导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

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三)应急系统

1、及时报告

班级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师,由班主任、心理老师根据危机严重程度考虑通知领导,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

2、进行阻控

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应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控。

3、实施治疗

对经专家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发现有自杀意念或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若出现心理障碍急性发作,应立即送往专业的精神卫生机构诊治。

4、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可拨打110、120等紧急救助电话。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安人员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卫生室对学生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卫生老师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其转至相关医院治疗。心理老师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四)监护和跟踪

1、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

2、对危机事故处理完毕后,心理辅导室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干预。

3、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给予特别的关注,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并做好相应的防备预案。

(五)备案

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辅导室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并负责对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以备今后参考。注意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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