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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一教材,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讲义

税务知识 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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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八项视同销售行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第三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内容。

  【知识点】: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

  下列视同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注意】视同销售的规定共有八项,其具体的计税规定及其运用是税法(Ⅰ)、税务代理实务考试必考的知识点。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zhichang/100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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