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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实务真题2013,税务代理实务

税务知识 时间: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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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

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依据 融资租赁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
无论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
营业税
金融保险业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残值)-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其他单位
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
增值税
以货物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
营业税
租金收入
融资租赁 融资性售后回租
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融资租赁企业出租资产的行为
营业税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经营租赁
营业税
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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