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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唐县劳务派遣公司,政府机关劳务派遣人员

公司制度 时间: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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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综合-2013年河北省唐县劳务派遣政府安保人员招聘公告】:

为了更好的保护政府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机关正常秩序、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参照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政府安保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共招聘政府安保人员7名。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唐县籍城镇户口的退役军人、男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0-28周岁之间,即1985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身高1.70米(裸高)以上。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312-6421733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17时。

3、资格审查:在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用人单位政府办负责资格审查,民政局负责退伍士兵身份确认,  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退伍军人证》及相关证明、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5张,资格审查合格和身份确认后,由政府办和民政部门盖章,招聘办复审后,当场摄像,填写报名表,并按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 2013年10月25日考生到人社局人事股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

2、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3、具测评项目:100米、3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各测评项目的先后顺序及分组由招聘办公室确定。体能测试考官由专业老师担任。

5、体能测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提前半小时到达体能测试地点。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6、确定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布体能测试成绩。根据参考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公布体测、面试成绩。

体测、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体测、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侧成绩+面试成绩。

(五)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计划与岗位类别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人员,按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前;再出现并列依次按中共党员、获奖情况、工作经历较早者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政审,根据体检、政审情况择优聘用。

1、政审

政审由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采取查阅档案、听取部队、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2、体检

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对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六、聘用程序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录取通知书》,拟聘人员持《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七、聘用后待遇

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最低工资调整而增长,为保障工作的实效性和安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100元;缴纳三险一金,按照上年度社会平料工资最低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263.9元/月/人(其中:养老182元、医疗31.85元、工伤4.55元,住房公积金45.5元);上述所有费用由财政直接列入年初预算,拨付县政府办公室专户管理,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劳务派遣单位管理费40元/月/人列入财政预算,拨入县就业局帐户。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八、本《公告》由公开招聘政府安保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13年10月14日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zhichang/96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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