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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监理工程师法规,监理工程师法规试题

试题 时间: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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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P38~46)

  (一)工程建设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传递流程

  首先,在监理组织内部,所有文件档案资料都必须先送交信息管理部门;其次,在监理组织外部,在发送或接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文件档案资料时,也应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进行。

  (二)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收文与登记

  所有收文应在收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应记录文件名称、文件摘要信息、文件的发放单位(部门)、文件编号以及收文日期,必要时应注明接收文件的具体时间,最后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收文人员签字。

  不得以盖章和打印代替手写签认。

  有关工程建设照片及声像资料等应注明拍摄日期及所反映工程建设部位等摘要信息。收文登记后应交给项目总监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重要文件内容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监理文件档案资料传阅与登记

  由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确定文件、记录是否需传阅,并注明在文件传阅纸上,随同文件和记录进行传阅。

  3.监理文件资料发文与登记

  发文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图章。

  所有发文按监理信息资料分类和编码要求进行分类编码,并在发文登记表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文件资料的分类编码、发文文件名称、摘要信息、接收文件的单位(部门)名称、发文日期(强调时效性的文件应注明发文的具体时间)。

  4.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分类存放

  监理信息的分类可按照本部分内容定出框架,同时应考虑所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序、施工承包体系、单位工程的划分以及质量验收工作程序并结合自身监理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分类的编排。

  5.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

  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归档保存中应严格按照保存原件为主、复印件为辅和按照一定顺序归档的原则。

  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监理文件有10大类27个,要求在不同的单位归档保存。10大类资料分别为:

  (1)监理规划有关资料;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4)进度控制有关资料;

  (5)质量控制有关资料;

  (6)造价控制有关资料;

  (7)分包资质有关资料;

  (8)监理通知有关资料;

  (9)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有关资料;有关资料

  (10)监理工作总结有关资料。

  注意:要求考生对书上列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关于监理文件的保存期限加以记忆。

  6.监理文件归档资料借阅、更改与作废

  项目监理部存放的文件和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政府部门等单位确有需要,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同意,并在信息管理部门办理借阅手续。

  监理文件档案的更改应由原制定部门相应责任人执行,涉及审批程序的,由原审批责任人执行。

  文件档案换发新版时,应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将原版本收回作废。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zhongkao/102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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