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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入场时间为8:00—15:00。
2、考生应着运动鞋和轻薄运动服。
3、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器材入场。
4、考生参检时,胸前佩有随机编号,不得自报姓名。
5、考生无论检查是否合格,必须按要求到各登记处登记。
6、审查、检查结束后,请考生从出口离场,严禁滞留。
审查、检查合格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的发布。
六、咨询电话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3241
特别提示:请考生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并严格按公告时间、地点参加审查和检查。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场外谣传,谨防上当。
附件:
2011应届毕业生证明
2009、2010年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辽宁省公安系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011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