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图者知识网!

2013国家司法考试卷一,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

试题 时间:2023-02-27

【www.tuzhexing.com--试题】

答案解析

二、多项选择题

51.[考点]法的特征

[答案及解析]ACD。法的特征包括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A项错在虽然宪法不能直接作为起诉的依据,但它是普通法律的前提和基础,是诉讼的间接依据,所以宪法也具有法的可诉性的特征;法具有普遍性,这意味着法在生效范围内具有普及、统一适用的效力,但是法也具有民族性和区域性,在适用执行时可以变通规定,这属于法的普遍性的例外,故B项正确;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这里特指国家的权力机构,而村委会是属于村民自治的机构,不能行使国家权力,所以村规民约属于村民的自治规范,但不是法的范畴,故C项错误;权利义务模式是法律调整社会的一个特征,而其他规范也可能设置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依据自然法则实现一定的后果,并不需要人们按照权利义务的模式来实现,所以自然法则是区别于法律的,故D项错误。

52.[考点]法律关系

[答案及解析]ABC。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法律上与当事人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因此A项不正确;法院在诉讼中与两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即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因此,8项不正确。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关系地位,因此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横向(平权)法律关系,c项错误。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D项正确。本题A、B、C项当选。53.[考点]法的遵守,法的实施,法的实现,执政党的监督

[答案及解析]AC。首先,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行使这一

权利的行为,即可以被看做是法律监督行为,也可以被看做法的遵守行为。因为,守法不仅指法律主体依照法律履行义务的活动,而且也指其依照法律行使权利的活动,故A项正确。其次,法的实施只包括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三种活动,不包括立法活动。而修改法律的活动,也属于立法活动,B项错误。再次,法的实现是指法律规范在人们的行为中的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其强调法实施的结果。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正是法律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落实,故C项表述正确。最后,执政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因此它进行的法律监督不属于国家监督,而属于社会监督。

54.[考点]法与道德

[答案及解析]ABCD。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尽管如此,仍不能排除道德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故本题选ABCD。55.[考点]法律推理的种类

[答案及解析]ACD。辩证推理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其特点在于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单一连锁链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A项中的两种利益形成了相互冲突,因此处理时必须通过适当的法律推理来作出利益选择。因为生命利益大于道路通行利益,张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这正是运用了辩证推理作出选择的结果。A项说法正确。而B项对刑罚轻重的判断是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因此8项是辩证推理,而不是演绎推理。C、D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56.[考点]法律责任

[答案及解析]ABD。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违法行为、违纪行为(从根本上说仍然是违法行为)和既没违法也没违纪而由法律规定为承担责任的行为三类,因此A项错误。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基础,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法律制裁,但是有法律责任未必一定有法律制裁,对有些责任人可以免除法律制裁,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B项错误,c项正确。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中都有金钱惩罚的方式,但是违宪制裁中没有。违宪制裁主要有

两种方式,一是撤销违宪的法律、法规,一是罢免违宪的领导人,因此D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57.[考点]法律渊源

[答案及解析]ABD。根据效力的不同,法律渊源可以分为正式法律渊源与非正式法律渊源。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正式法律渊源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 则来源,如正义标准、理性标准、公共政策、习惯等。正是因为非正式法律渊源的存在,所以正式的法律渊源并不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唯一依据。为了保证法官判决的公正性,基本的正义观念、社会习俗等准则来源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判决过程。但是,这些准则来源显然与成文法不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这些因素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直接约束力。虽然法官无法从这种法律渊源中获得合法性与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可以作为证明判决具备实质合理性的基础。法官的判决必然建立在正式法律渊源之上,而对于非正式法律渊源而言,虽然法官同样需要在判决中予以考虑,但是这种考虑并非必然。因此,A、B、D项正确。

58.[考点]古代诉讼制度

[答案及解析]AD。A项说法正确,唐律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根据证据定罪,即“据状断之”。B项考查的是宋代翻异别勘制度,但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并不需要由御史台指定,御史台自古只是掌管监察事项的,不负责案件审理,因此B项错误。C项《洗冤集录》产生于南宋,因此也不正确。D项说法正确,当选。59.[考点]美国的宪法修正案

[答案及解析]ABD。本题考查的是美国宪法修正案,属于知识性记忆。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唯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其中影响最太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降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因此A、B、D项正确,当选。C项是南北战争后美国法改革的表现之_÷,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60.[考点]宪法规范的特点

[答案及解析]ABD。宪法规范是由民主制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与一般法律规范相比,

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等特点,而其具体表现在A、B、D三项的表述中。至于c项,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在于面对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各方面问题时,宪法规范只规定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而具体调整则是通过各个具体部门法来调整,因此C项的表述“与社会实际调整功能强弱是成正此的”错误,不当选。

61.[考点]1999年宪法修正案

[答案及解析]ABD。《宪法修正案(三)》第12条、第13条、第16条明确规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而“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是1993年八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所以答案是ABD。

62.[考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刑事拘留

[答案及解析]ACD。根据《地方组织法》第3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所以,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D。

63.[考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答案及解析]BCD。在我国,人身自由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畴,对其进行限制需要依据法律进行。题中各项均属于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只有A项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B、C、D项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题意,B、C、D项当选。

64.[考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辞职的情形

[答案及解析]AD。《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65.[考点]村民委员会

[答案及解析]BCD。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项正确。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A项错误。

第1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B项正确。

第21条第2款规定,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c项正确。

66.[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及解析]、AB。《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A项中乙厂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8项中甲汽车厂的行为虽然有损乙钢铁厂的名誉,但是由于甲汽车厂和乙钢铁厂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而c、D项构成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67.[考点]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及解析]BD。《反垄断法》第l9条第l款规定:“有?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因此,A、℃项不符合题意。该条第2款又规定:“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D项芬河公司占市场份额的3/4×1/9=1/12,因此,8、D项为本题正确答案。

68.[考点]产品质量法

[答案及解析]AC。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4条的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可知B项错误,c项正确。电视台播放的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结果,不具有恶意,只是报道客观事实,不侵犯该公司的名誉权,故D项错误。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5条第4款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故A项正确。

69.[考点]商业银行法中的关系人

[答案及解析]ABCD。《商业银行法》第40

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据此,可知A、B、C、D项应全选。

70.[考点]税收保全

[答案及解析]AD。依《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本题A、D项为正确答案。

本文来源:http://www.tuzhexing.com/zhongkao/1252576/

推荐内容